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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色女人花恋蝶,33

小说: 2025-09-01 11:01 5hhhhh 9440 ℃

  “总要碰上一碰吧。”一个老头也叹口气,“小老儿今日卖了些豆油,这十五文都拿去给孩子看病吧。”

  “我也”

  捐钱行为接连不断,花恋蝶抬起的脚步逐渐缓慢下来,最後实在有些走不动了。

  操他爷爷的,这世上哪儿来那麽多助人为乐的善良人士?自个都有可能吃不饱穿不暖,还有闲情逸致管他人的闲事?听听那一个个的口气,她就算背著身,也知道几乎都是些穷不啦叽的平头百姓。

  抬起脚,她亟欲大步离去。可是──

  该死的!她不得不承认,越国群众这种值得嘉奖的高尚行为唤醒了她睡得昏昏沈沈的职业道德。爷爷的,被花家救死扶伤的家训荼毒了三十几年,不管她再怎麽抗拒,潜意识里还是受到了某种程度的熏染。

  “都给姐闪开,姐是游方郎中。”花恋蝶倏地转身,大步朝十步外的人圈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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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姐是游方郎中(二)

  早在她喝出“游方郎中”四字时,人圈已自动自发地迅速退散出一条宽敞的通道。只需一眼便能望见圈中有个紧搂婴儿,跪地痴望圈外的妇女。那是张约莫二十三四的平凡面庞,额头血迹斑斑,灰

  土混著鲜血染脏了黄黑的脸颊和粗麻衣物。妇女身前堆积了一小撮铜钱,仰望她的泪眼闪烁出炙热到可怕的光芒。

  “大夫,求您救救我的狗娃,求您救救我的狗娃!我给您做牛做马!”妇人看见她,像是看见了救星。搂著哭闹不休的婴儿,头如同啄米的小鸡般一下一下,重重地磕在青石板上,点缀出斑驳的暗

  红。

  “起来,姐是活人,讨厌被磕头。”花恋蝶蹙眉低斥,抬脚将妇女轻轻踢翻坐地,顺手从她怀里夺过婴儿。

  这是个一岁左右的男婴,嫩嫩的小脸白中透著青灰,神情异常痛苦,哭闹的声音已经嘶哑。唇边有呕吐物的痕迹,用手在孩子全身摸索一遍,发现孩子腹部略胀,肚脐偏右可触及多数活动性细索条

  样包块物,且按压肿物可变形分散。当她的手按压脐周肿块时,孩子的痛苦明显加倍,嘶哑的哭声也变得大声。

  “喂,这两日小孩拉出的粪内带虫没有?”她翻眼问向正一脸紧张希冀望著她的女人。

  “有有,今儿早上的粪中就有一条。”女人慌忙点头,又补充道,“呕吐时还吐了一根出来。”她指著青石板上一滩黄黄白白秽物中的某根线状东西。

  花恋蝶轻舒一口气,还好,孩子只是蛔虫性肠梗阻。蛔虫性肠梗阻是小儿时期常见的急腹症之一,由於发热等各种刺激使肠腔内环境及肠蠕动发生变化,致使肠腔内蛔虫聚集成团,阻塞肠腔从而造

  成梗阻。

  她将孩子递回女人手中,让其固定好孩子。然後从袖中摸出一个乌漆扁形木盒,打开现出一排闪亮的银针,从中抽出几根较为细短的银针插进孩子腹部处的几处穴位,轻柔捻针,使孩子肠管放松,

  以利於虫体舒展,缓解梗阻。约莫一刻锺後收针,瞥见人群中有个卖油翁,便取了一两豆油为孩子灌下,运气於掌,慢慢揉动小儿腹部,让蛔虫团得以进一步松解,消除症状。

  待到孩子面色逐渐恢复正常,也不再呕吐哭闹了,她又从袖中摸出本是替凌雪为黄小妹送去的眉笔,撕下女人的粗布衣角唰唰唰写下一个药方。

  “喂,这药方名为乌梅盛启汤,专治虫积结聚,壅塞肠腔,郁滞不通。”脚尖点点地上的铜钱,“药不贵,这些钱足够了。回去水煎服,每日一剂,日服两次,虫便可排净,孩子自会安好无事。”

  “谢谢大夫,谢谢大夫,谢谢”女人抱著稳定下来的婴儿冲花恋蝶又开始不停地磕头跪谢。围观群众也恰在此时终於从她迅捷利索的扎针诊治手段中回过神来,现场顿时爆发出阵阵热烈的掌声和赞

  叹声。

  “这游方郎中的扎针术似乎比妙手堂的赵大夫高明了不止十倍!”

  “那手按摩术也流畅得很!没到医馆坐诊真是可惜。”

  “江湖自有藏龙卧虎之辈啊!”

  “只是为何年纪轻轻便一头白发?”

  “定是钻研医术太过竭殚心力所致。”

  叽里咕噜,咕噜叽里,花恋蝶不幸沦为了围观群众的绝佳谈资。从她的医术说到她的容貌,从惋惜她的才华到哀怜她的出身,不得不说这越国百姓都具有丰富的同情心和想象力,以及一颗热爱八卦

  的心。

  她抽抽嘴角,抹了一把脸,权当听见的都是些神马浮云,只对跪在地上实诚磕头的女人淡淡道:“姐说过,姐是活人,讨厌被磕头。”掸掸身上的灰尘,准备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地潇洒离去

  。

  突然,某道粗噶带泣的男人呼号由远及近,脚才刚迈出一步,一大坨东西就疾风般扑到她的脚下。压碎了本就有些裂缝的青石板,裹挟来的一大片灰尘也弄脏了她才掸干净的衣服。

  “大夫,求您也救救我的猪娃,求求您,求求您!”衣角被一只筋骨暴突的粗砺黑手抓住不断地拉扯摇晃。

  扑到脚边的是个壮实的中年男子,黝黑瘦削的面庞和缀满补丁的暗蓝布衣充分说明他家境的窘迫,怀里搂著的大约五六岁的男孩口唇和皮肤泛出青紫,已是昏迷不醒了。

  才医完狗娃,又冒出猪娃,这越国流行用十二生肖给孩子取名麽?那她以後的娃娃是不是也该跟随流行,取个鼠崽牛蛙之类的别名,以图好养活?花恋蝶垂头无语地瞪著满脸哀求,满眼焦虑伤痛的

  拦路男人,实在很想将他踢飞。但在扫到那只紧紧抓握住衣角的黑色爪子时,蠢蠢欲动的脚尖迟疑了。黑爪子的手背上布著七八道色泽不一的暗红伤口,一看就是做苦力的,绝对有二两力气。她要真踢

  出去了,红罗夫君为她缝制的衣袍极有可能被撕坏。

  呃,好吧。救一个是救,救两个也是救,横竖姐今天被越国人民勾出了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索性暂时信奉下助人为快乐之本的理念,也当是为姐未来的孩子积德求福。嘴巴蠕动两下,她不太甘心

  地退步了,幽幽提醒道:“轻点抓,小心别把姐的衣角扯烂了,你赔不起的。”

  男人带伤的黑爪子倏地缩回,黝黑瘦削的脸涨出几不可见的羞红,“是是是,大夫。”厚实的嘴唇嗫嚅著,悲苦中漫上了低到尘埃的卑微尴尬。

  她抿抿唇,蹲下身,食指凑到孩子鼻下探了探,侧耳贴上孩子的胸腔屏息听了片刻。孩子呼吸逐渐减缓,心跳却异於常态,心律也很是不齐。捏开孩子嘴巴,在里面仔细搜寻,眸光微动。没有错,

  就是这东西弄出的麻烦。

  “孩子今日可吃了白菜?”她轻声询问,再次抽出银针。

  “是,昨夜煮的白菜没吃完,今早和了些细米熬成粥全让猪娃吃了。”男人小心地搂著孩子,苦痛的脸上充斥了茫然与无助,“上半晌还是好好的,这走在路上突然就喊头疼肚痛,还止不住地吐,

  最後眼一闭昏了过去。大大夫我我三十多岁了才只得了这麽一个娃,求求你救救”男人的声音哽咽了,目中再也忍不住落下两行热泪。

  三十多岁才只得了一个娃,那你还敢拿过夜白菜给他吃?花恋蝶没好气地瞪男人一眼,下针如飞,手也不停地在孩子身上拍打。

  新鲜的白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也含有大量的硝酸盐。硝酸盐本身无毒,但白菜腐烂後或煮熟後放置较久,在细菌的分解作用下,硝酸盐会还原成为硝亚酸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一种有毒物质

  ,它会进入胃、肠、经吸收迅速入血,能使血液丧失携带氧能力,导致人体缺氧,引起头痛恶心、恶吐、腹胀、心跳加快,严重是要抽筋、昏迷,甚至有生命危险。

  瞧瞧,这娃都已经昏迷了,再不救治,等到瞳孔散大,也就蒙主恩召了。大人省著将细米白菜粥全留给娃娃吃是爱的体现,但往往这份爱会造就家庭悲剧。依她说还不如一家都吃,一家集体死绝来

  得痛快幸福,也免得蹿出门来劳费她的心神。

  “接好!”她突然收手,撕下男人一块衣袖,急速起身横飘三尺有余。

  就见男人怀里的昏迷男孩突然张眼,哇哇哇地不停地呕吐,紧接著又是一阵臭不可闻的污秽气,在一阵劈里啪啦中,男孩腹泻了,本是紧紧围在周边观看的人群也不由自主地往外散开。

  “你家猪娃是食物中毒,回去熬水煎服继续排毒。”她抛下写好的药方,叮嘱道,“虽然节俭是美德,但以後切忌不能吃烂白菜,熟白菜放置久了也不能吃。另外,发芽的土豆也不能吃,若是发芽

  不严重,便要将芽块削去,煮食时最好放些醋。”

  “是是是是”男人连连点头应承,脸上的悲绝被欢喜取代,对怀里的熏天臭味恍若未闻。

  真他爷爷的太臭了,所以说她最喜欢的是动刀子的外科手术。花恋蝶捏著鼻子,也不管周朝群众泛出绿光的吃人眼神,转身几乎是落荒而逃。

  3 13:29:00

第110章 姐是游方郎中(三)

  “大夫大夫别跑!别跑!小老儿膝膝痛啊!”还没跑出十米,後摆便被什麽东西牢牢攥住,差点没让疾奔的她跌个狗啃屎。

  “他爷爷的,谁啊?”膝痛还能跑来捉她?骗鬼!她怒火中烧地撇过头,对上一张呼喘得快要断气的老头脸,正是那个卖豆油的老头。

  “大夫大夫”老头呼哧呼哧地拉著破烂风箱,“小小老儿这这几年总总是膝膝痛痛得恨恨不得死去劳劳请──”

  那你Y的咋还没去死?花恋蝶气不打一处来,只觉得自个耳朵快要听断气了。手一挥,直接打断老头的话:“风湿性关节炎。多扎几针,敷几贴药即可。”

  “扎扎扎”老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喘气,枯瘦的手爪仍旧死死地攥著她的下摆。

  扎你个头!她抬眼狠狠瞪他,这才猛然发现自个身边已是里三层外三层。每个人都好像是贪婪的强盗看见了宝藏,久旱的大地看见了甘露,漆黑的夜晚看见了黎明的曙光,这样的表情和眼神对她这

  个医生来说真是再熟悉不过了。

  不不会吧?!她惊悚地後退一步。

  唰──

  至少有十只手从四面八方拉住了她的衣角衣袖,好好一块布料被活生生攥成了咸菜。

  “大夫!大夫!大夫!”如同洪浪般滔天的热切呼唤从四周接连响起,彻底掩埋了她意欲反抗逃跑的念头。

  一张长条案桌和木条长凳摆了出来,文房四宝搁了上去。不知不觉中,她被簇拥著坐在了长案後面,面前排起一条长龙。男女老少,粗布华服,高矮胖瘦,美俏粗丑,应有尽有。

  “你,慢性支气管炎,必须注意季节”

  “你,胆结石,姐先给你碎石,回家多喝水,然後再去挖”

  花恋蝶被逼无奈地在越国邺京大街上展开了莫名其妙的游方郎中生涯。

  清新的空气离她远去,惬意的喧嚣离她远去,黄小妹的酒楼只差百步之遥。头顶的太阳逐渐西斜,慢慢下沈,月亮爬上树梢,星星眨起眼睛。

  夜,深了;人,静了。

  “大夫,谢谢您的再造之恩,谢谢谢谢。天黑,这灯笼送您,您一路走好,一路走好。”

  最後一个中年大叔将手里的灯笼塞进花恋蝶手中,感激涕零的千恩万谢後,才在儿子的搀扶下走了。

  花恋蝶站在长案後,面无表情地举高手里的灯笼,照亮大叔前进的方向。久久不发一言,也没有变换动作。

  夜晚的邺京大街很清净,很空旷。临街传来更夫敲梆的声音,那沙哑悠长的“天干物燥,小心火烛”随著风飘过来,带足了穿越历史长河的韵味。

  夜风撩起凌乱披散的白色长发,热情地发出一起嬉戏的邀请。

  陡地,她面皮一抽,抬脚将面前的长案踢翻,悲愤憋屈地仰天长啸:“操他爷爷的,姐还没死,一路走好个屁!”

  吼──

  好人难做,难做好人!她千载难逢地一口气医了几百号人,结果不是被人当祖先一样磕头,就是咒她一路走好。

  吼吼──

  从白天到晚上,她就没喝过一口水,进过一口食!哪怕她现在的强悍身体足以支撑,也不带这麽虐待人的。她是撞鬼了才会被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越国群众压榨!

  吼吼吼──

  他爷爷的以後要再干这种累死人不偿命的蠢事,她就不叫花恋蝶!提腰带自挂东南枝去!

  “恋蝶。”夜色中突然响起温润的男中音,独特媚丽淡淡地酥入骨髓。

  她举著灯笼猛然侧身,数步开外立著个笑意盈盈的绝丽男人,灼灼桃花黑眸中盛满柔情与宠溺,正是她的红罗夫君。

  “红罗夫君,我我被压榨了。”眼眶无端发热,鼻子和心在温馨中酸软发酵。她扔掉手里的灯笼,疾奔几步,一头扎进男人怀中撒起了娇。

  “我都看见了,恋蝶今日真是辛苦万分。”红罗轻拍她的背,笑著安慰。

  眼看日头偏西,却始终不见恋蝶回来的身影。著急间,黄小妹派人传来口信,说是二倌主被百姓当做了游方郎中,正在青龙街口给人看病。

  痞懒凉薄的恋蝶会给人看病?!他好似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不敢置信地带了两个倌奴急匆匆赶来。远远站在人群外,他瞧见恋蝶一边手起针落,一边下笔如飞,游刃有余地坐诊开方治病。只是

  随著时间的流逝,那张清朗端正的脸上表情越来越少,唯有眉眼间的认真与慎重毫无一丝改变。从百姓们兴高采烈的闲谈中,他知道了恋蝶被困於此的前前後後。心里既有些好笑,又略觉欣慰。他的恋

  蝶,其实也并非那种完全凉薄冷血的人呵。

  遣走两个倌奴,他到街边糕铺里买了些精巧点心,又到酒坊里打了一壶果酒,寻了个僻静角落等著恋蝶一起回家。

  却不知是不是因著这半月来邺京医术高明的医生尽数离奇失踪的缘由,来找恋蝶看病的人异常得多。直到夜幕深沈,才得以看完最後一个病人。看著恋蝶那副蔫巴巴的模样,他不由得心疼起来。当

  初即便是在锦螭岛训练那些螭门队员,恋蝶也从未像今日这般劳累狼狈过。

  “乖,饿了吗?夫君这里有些糕点,还有果酒解渴。”他将手里拎的糕点和酒壶在她眼前晃了晃。

  “不想吃。”花恋蝶摇摇头,揽住他的脖子蹭了又蹭,撒娇道:“就是好累,一点都不想动弹。”

  “那要夫君抱你回家,还是背你回家?”他扔了手里的东西,双手拥住她慵懒的身体,低头凑到她耳边软声问道。

  还未等花恋蝶张口回话,一个低沈冷淡的声音在夜色中接口插言:“实在抱歉,恐怕你们暂时回不了家了。”

  红罗一惊,连忙抬眼循声看去,从沈沈黑暗中走出一个身穿黑衣,蒙著黑巾的男子。中等身材,看不清面目,黑巾外的一双单眼阴冷锐利,似淬了毒的利刃。

  “你是谁?”他面色蓦地沈下,谨慎地後退一步,抬臂掩住恋蝶的脸。

  黑衣男人盯著他沈吟片刻,从袖中掏出一面麽指大的金牌递到他面前。淡淡的月光下,隐约可见金牌上面浮雕著一个“昭”字。

  当今越国国号“昭元”,越国少年帝王称“越昭帝”。这个“昭”字便再也不是普通百姓,甚至也不是寻常贵族所能提及使用的字了。

  难不成这黑衣人的背後是他瞬间张大眼睛,心头巨骇,一把将花恋蝶拉到背後遮掩起来。然而刚做完这个动作,他才发现不知何时,他们四周已站了三十几个如同鬼魅一般的黑衣蒙面人,各个手中

  都握著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剑。

  “嘻嘻,何必搞这麽大的架势来请人,我们又没说不去。”花恋蝶从红罗身後探出头,笑嘻嘻地说道,“不过姐早就有言在先,姐不饿不渴,就是好累,一点都不想动弹。抬张软舆来,我们就跟你

  们走。”

  为首的黑衣人眼神一愕,继而惊怔,有些不敢置信地迟疑问道:“你你早就察觉到──”

  “当然。”花恋蝶打断他的话,“除非是死人或者傻子,否则任谁被一双眼睛从白天盯到晚上,都会不自在的。姐好歹也算是个习武的人,这点敏感度还是有的。”

  黑衣人点点头,也不废话,手一招,一顶黑纱软舆自黑暗中奔了出来。

  “请。”

  花恋蝶反手搂住红罗,仰起头,撅嘴娇声道:“红罗夫君,陪我好不好?我一个人好害怕的。”联想到近半月连续失踪的名医,这群身负皇命的黑衣人找她除了治病不做他想。恰好她也对那个十三

  岁登基,现年十八的少年帝王颇感兴趣,不妨顺水推舟跟他们走一趟,参观参观帝王和皇宫。要是真能做出啥贡献,在古代讨个封赏,给自家两个男人挣个诰命之类的头衔也是不错的。

  一阵夜风吹拂,在场的黑衣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哆嗦。好假的声音,好!人的撒娇。

  “都依你。”红罗捏捏她挺直娇俏的鼻尖,卸去了眉眼间的警戒严峻。既然恋蝶早已察觉,那麽他也没必要再多担心,他的妻主可是只强大无匹的蝴蝶宠物。

  软舆黑纱翻飞,沐浴著淡薄的月华渐行渐远,只在邺京余下了一个医术超绝,医者仁心的年轻白发游方郎中无偿救助百姓的动人传奇。

  月光没有照到的黑暗中,某处高高的酒楼廊檐边突然起了波澜。

  “回去禀报主子,那个白发女人被皇上的人带走了。”

  “是。”

  三道黑影如烟云般飘出,又倏地隐匿黑暗。

  3 13:29:00

第111章 少年越帝

  “对不住了,你们需要被蒙上眼睛。”

  疾行的软舆突然停下,黑纱被掀开,为首的黑衣人口气低沈有礼,眼神却一如既往的阴冷锐利,没有半分谦和暖意。

  “无妨。”花恋蝶与身边的红罗对视一眼,牵手下了软舆,笑著一齐闭上眼睛。

  身边气息一冷,微风拂过,眼睛被厚实的黑布蒙上,空著的手也被塞了根布带。

  “走吧。”

  手中的带子往前方扯动,双脚自动自发地跟了上去。脚底没有松软的感觉,坚硬得像是踩在石砖上。

  “红罗夫君,小心些,别摔著了。”花恋蝶摇了摇手里如同脂玉般细腻莹华的修长大手,殷殷叮嘱道。

  “我会小心的。”红罗低笑回应,手指在她掌心里轻轻刮搔,惹得她咯咯轻笑出声。

  “噤声!”黑衣人很是不耐地冷叱,似是对这对完全没有紧张恐惧感的夫妇颇为头疼。

  “好,我们收声。”花恋蝶又咯咯一笑,伸指在唇缝间抹过,示意自个会乖乖听话。

  在黑暗中没行多久,鼻端便嗅到了淡淡的龙涎香和灯烛味,耳边那微不可捉的众多足音突然隐去,紧接著响起的是另一种足音,极轻却清晰可辨。

  “尉迟大人,他们是”一个极低的尖细嗓音迟疑问道。

  “江湖游方郎中和她的夫君。”低沈声更是轻微,“那血可止住了?”

  “尚未呢”尖细声变得黯然无比。

  对话声蓦地消失,除了浅浅的呼吸,周围寂静得可怕,沈重凝滞的焦虑在空气中徘徊流动,似乎有著山雨欲来的紧迫。

  感受到手掌内微染的汗意,花恋蝶手指一紧,将牵在手中的红罗一把攥进怀中,拦腰抱了起来。

  “恋蝶!”体位的骤然改变使红罗讶然轻呼,双手胡乱摸索著搭在了她的肩上。

  她仰头微笑,“红罗夫君今日等我许久,身体劳累了,让妻主抱著走上一段路歇息歇息吧。”偏头对著发声处斜勾唇角,淡淡道,“喂,我们不用走了麽?”

  “走!”黑衣人似被猛然惊醒,竟失常地伸手拉起她的胳臂向前方大步迈出。

  切,小气。花恋蝶撇嘴暗暗咒骂,踉跄半步,才稳住身形,跟上了他的步伐。

  “恋蝶!”耳边传来红罗担心的轻唤。

  “没事,只是左脚绊了下右脚。”她笑著宽慰。

  走了二十几步,便听闻哢哢哢的机关启动声,接著被拉扯著进入另一处空气不怎麽通畅的地方。龙涎香消失了,烛火味道更浓,里面还夹杂著微微的湿潮和血腥。

  步入密室了麽?她心里思忖,搂在红罗腰间的手轻轻抚摸游移,舒缓他绷紧的神经。

  红罗心里柔软成一片汪洋,羊脂玉颊上微微生晕,摸索著揽住她的脖子轻语:“恋蝶,放我下来,我没事的。”

  “不行,这里是密室,多半机关重重。红罗夫君要是一个不小心触到了什麽机关,我会心疼的。”她毫不考虑地一口拒绝。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世界上举凡有权有势的死人墓,不管是中国

  秦始皇陵还是埃及胡夫金字塔,哪座不是机关密布,要人性命的?

  红罗柔声低笑,不再挣扎,只静静地搂著她的脖子随她移动。

  左拐右弯地又行了数百步,便听闻黑衣人低沈冷淡的声音:“你们可以摘下布带了。”

  花恋蝶这才放下红罗,摘下蒙眼的黑布。环顾四周,自己正身处一间狭窄的密室中。室内只有一盏落地仙鹤青铜宫灯,光线颇为黑暗,墙壁挂满厚重的暗红帐幔,狭窄的密室门口处把守著四个脸蒙

  黑巾的暗卫。

  “你的夫君留在这里,你随我去觐见皇上。”黑衣人解下脸上的黑巾。五官端正,线条略硬,唇上有短须,年约三十上下。虽著的是简陋的粗布黑衣,却隐隐透出居於上位的贵气。

  “不行,姐的夫君必须与姐一道前往。”花恋蝶一直挂在唇角的笑更加柔和,澄透纯净的烟灰眸子逐渐弯成半月,“姐不放心你们,怎能将最宝贝的夫君交在你们手中?”

  “恋蝶,没关系的,我可以在这里──”

  “我离不开红罗夫君。”她截住红罗的话,伸指温柔地压住他的桃红薄唇,转头看向黑衣人的灰眸布满坚持。

  黑衣人陷入沈默,似是在思考什麽,好一会儿,才改变主意点头同意。

  被勒令放下衣服内所有的坚硬东西,包括银针,手术刀以及红罗夫君头上的发簪後,他们跟著黑衣人走出小密室。穿过一重重暗红幔帐,绕过数道屏风,眼前蓦地亮堂起来。

  这是一间颇为宽敞的密室,到处燃著五爪腾龙盘柱青铜灯,将四周照得亮如白昼。那些摆在室内的器物无一不是精美绝伦,美中不足的是空气中弥散了浓浓的血腥味。

  一张雕龙描金的巨大龙床深黄幔帐低垂,床榻前或站或跪著几个宦人和数个宫女,年纪都轻,眉宇间全凝满深浓的焦虑和忧心。

  “启禀皇上,臣尉迟德带回一个游方郎中。”黑衣人在离龙床五步远处双膝跪地,恭敬叩拜。

  龙床内半天都毫无回应。

  这时,一个面白无须的宦人俯身凑到床帐边低声唤道:“皇上,尉迟将军带了个游方郎中来见您。”如此连续重复三次後,才听到帐幔内传出个低弱温和的声音。

  “扶朕起来。”

  “是。”

  那名宦人低应,撩开深黄幔帐轻巧挂起,从龙榻中谨小慎微地扶起一个人形物体,让其斜倚在厚实绵软的靠背上。

  待他退到旁边,花恋蝶和红罗才终於看清这个越国少年帝王的模样。

  据传这位越昭帝头上曾有个聪慧绝伦,美貌无匹的太女姐姐,却在十五岁那年暴病身亡;脚下曾有个文武双全,英姿勃发的皇弟,却在十二岁那年於皇家狩猎中不幸被刺客暗杀。

  先帝缠绵病榻,时日无多,虽尚有一两个可当大任的英睿孩儿,但其生母身份又过於低微,登不得大宝。万般无奈下只得下诏立资质平庸的先皇後第二子,年仅十三的越昊昕为越国太子。接著下遗

  诏封皇姐景辉王、皇妹景明王、皇弟景烨王为摄政臣,共同辅佐太子治国。

  一月後,帝亡,太子继位,国号“昭元”,史称“越昭帝”。

  然世人除了风闻景明王做出了哪些治国政绩,景辉王有了哪些风流韵事,景烨王带兵击退了多少次侵袭边境的敌军外,便只得知越国皇宫中先帝留下的那些身份不够高贵的皇子皇女,竟在短短四年

  中逐一染病身亡。偌大一个越国皇宫,先帝血脉唯余越昭帝一人。

  先皇後在生产幼子时血崩而亡,先帝从此再未立後,後宫皆是雨露均沾。不过在先帝生前八年,独宠上一美貌宦人,不但为其冷落後宫三千妃嫔,还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其封侯赐宅,临终前更是赐了

  一方免死令牌。

  民间谣传这是老天对先帝的惩罚。一代帝王不喜妃嫔,独宠低贱宦人,污了皇室贵气,上天便发怒收去他的血脉。甚至有些地下赌庄偷偷开了长期赌局,赌这少年越帝能否活过弱冠之年,而押注“

  活不过弱冠”的赌徒远远多於押注“活过弱冠”的赌徒。

  如今越帝继位五年,默默无闻中倒也没听说有什麽大病小灾,让参与下注的越国人真个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花恋蝶自听到这些说不清是真是假的传言後,便对越国的少年帝王产生了兴趣。如此低调的帝王极为难得,哪怕他传件偷溜出皇宫嫖妓狎倌的蠢事也好过默默无闻成一潭死水吧?真不知这少年脑子

  是啥木头长的。

  如今好不容易进宫,看到了她一直抱持浓厚兴趣的少年帝王。心倏地绷紧,全身每个细胞迅速警戒起来。

  眼前的少年帝王身形瘦长,乌发似墨,面色苍白。龙眉漆黑入鬓,一双标准的丹凤眼形状极美,瞳眸是东方人中常见的黑棕色,眸光温和含笑。鼻梁如玉山高挺,弧线完美的嘴唇发白枯槁,上唇极

  薄,下唇丰厚,唇角天生微勾,显得既无情又多情。

  他虚弱地倚在床榻上,举手投足间都溢散出一股尊贵威严。俊秀而不张扬,尊贵而不狂霸,威严而又温和。

  这个眉宇间犹含半分稚气的少年乍看是个大贵族子弟,实际上却已是个无比出色的帝王。

  只有最出色的帝王才能够在臣民面前不著痕迹地隐匿帝王的锋利锐芒、残忍暴虐,以及帝王的冷血无情。

  他是静静休憩在九渊的帝龙,温和无害地由著你大放厥词,跋扈猖狂。一旦他对你心生不满,在你还未回过神时,你便再也看不见明天的太阳了。因为,你已经被他的利爪撕成了碎片。

  3 13:30:00

第112章 少年越帝的囧病(一)

  当对上那双玩味十足的丹凤眼时,花恋蝶才发现自己犯了个天大的错误,她她竟然忘记了古代封建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不但没及时下跪磕头行礼,三呼万岁,还赤裸裸地直视帝王N久,这种大不敬

  的行为在古代毫无疑问属於立马拖出去砍头的范畴。

  余光瞥见身边的红罗夫君似乎跟著她犯傻变大胆了,明明是个标准的古代人,也敢直挺挺地立著不跪,直视帝王的桃花黑眸中尽是藏不住的惊愕。呃,夫妻同心真不是盖的,让她很感欣慰,因第六

  感而条件反射绷紧的心也慢慢松弛下来。

  估摸著现在跪好像亡羊补牢,犹时已晚。她索性决定不再虐待自个的膝盖,放肆地对那双探究的丹凤眼绽开一个妩媚明亮的笑容,随即装作什麽都不知道地垂下眼帘。看清楚了吧,姐笑得多灿烂,

  多勾魂,你Y的最好能沈溺得姓啥都忘记了,虽然姐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然这世上的事情往往总会出乎意料,她都做好了抱著红罗夫君逃跑的万全准备,却半天没接收到少年越帝的怒声喝叱。更为奇怪的是在场的宦人宫女,包括那名自称尉迟德,跪地不起的黑衣人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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